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1]23号)、《关于继续抓好"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3]6号)文件的精神,向已通过乡镇公示,提供就读职业学历教育资质证明的学生,根据文件统一补助标准为:每生1500元/学期发放,未能提供资质证明的学生暂缓发放,待提供证明后延期发放,经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拟对1890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12日至6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19日前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电话:07348551727附件:2023年春季拟补助学生名单衡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6月1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