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深化基础研究体制机制改革,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有组织推进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更好地组织我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相关工作,我委编制了《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编制说明见附件2),为确保《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就《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7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委反馈:(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4133室市科技创新委基础处(联系电话:8810007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cc@sticmail.sz.gov.cn,附件:1.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