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开放办社领办单位产值报送积极性,根据《关于印发<龙湾区供销联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龙供〔2020〕17号)文件要求,经区社党组研究,决定对温州市龙湾三周蔬菜示范场(普通合伙)、温州市龙湾建若花木有限公司等13家2022年度产值超过1000万元的单位各兑现产值激励补助资金3000元,共3.9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继续推进业绩发展,再创佳绩,附:2022年度产值激励补助资金单位名单温州市龙湾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3月30日附件2022年度产值激励补助资金单位名单序号单位名称(排名以报表序号排列)1温州市龙湾三周蔬菜示范场(普通合伙)2温州市龙湾建若花木有限公司3温州郑家园非物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4温州鸡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浙江齐呈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温州市璋川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7温州市一楠果蔬专业合作社8温州康隆杨梅专业合作社9温州市瑶溪杨梅专业合作社10温州声大蜂业专业合作社11温州市实信种植专业合作社12温州丰禾花木专业合作社13温州植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各领办单位:为促进供销系统综合业务发展,提高开放办社领办单位产值报送积极性,根据《关于印发<龙湾区供销联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龙供〔2020〕17号)文件要求,经区社党组研究,决定对温州市龙湾三周蔬菜示范场(普通合伙)、温州市龙湾建若花木有限公司等13家2022年度产值超过1000万元的单位各兑现产值激励补助资金3000元,共3.9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再创佳绩,附:2022年度产值激励补助资金单位名单温州市龙湾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3月30日附件2022年度产值激励补助资金单位名单序号单位名称(排名以报表序号排列)1温州市龙湾三周蔬菜示范场(普通合伙)2温州市龙湾建若花木有限公司3温州郑家园非物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4温州鸡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浙江齐呈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温州市璋川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7温州市一楠果蔬专业合作社8温州康隆杨梅专业合作社9温州市瑶溪杨梅专业合作社10温州声大蜂业专业合作社11温州市实信种植专业合作社12温州丰禾花木专业合作社13温州植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