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十条举措》(陕发改投资〔2023〕858号)文件精神,拟对全省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范围与条件(一)贴息对象为2023年4月1日至9月30日开工有银行贷款的民间投资项目,项目所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须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民间投资,(三)申报贷款贴息的项目建设地点应在岚皋县范围内,(五)申报项目应符合:1.省级确定的“24+7+9”条重点产业链和4个万亿级产业集群(附件1),4.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纳入本次贴息支持范围,二、贴息方式省发展改革委建立贴息民间投资项目库,三、申报材料(一)申请入库材料1.民间投资新开工项目贴息入库申请报告(附件2),2.民间投资新开工项目信息表(附件3),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二)申请贴息材料1.项目贴息申请报告(附件5),各申报主体向行业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于每月20日前将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材料报县发改局审核,附件:1.“24+7+9”条重点产业链和4个万亿级产业集群.docx附件:2.民间投资新开工项目贴息申请报告(模板).docx附件:3.民间投资新开工项目入库申请表.xls附件:4.承诺书.docx附件:5.贴息申请报告.docx附件:6.项目贴息申请表.xls联系人:邵子凡联系电话:18992530667邮箱:4509148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