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6月12日-6月18日,共七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供销社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附件:2023年“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专项资金分配表(公示)河源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6月12日(联系人:陈嫣,联系电话0762-3298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