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46号)和《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行政机关委托法律服务报酬计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29号)文件精神,我会拟聘请法律服务机构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标的大小、涉及的程序等按照《翔安区行政机关委托法律服务报酬计发管理办法》等规定另行确定,在工作时间内我会可随时与法律顾问联系,对于非诉讼的法律事务办结时限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依照《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行政机关委托法律服务报酬计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29号)的规定确定法律服务报酬,三、报名条件和需提供的资料(一)报名条件1.应聘律所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具备3年以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或诉讼/仲裁法律服务经验,(二)应聘需提供以下证照及资料:1.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四、报名方式和时间(一)报名方式在公告期内将相关报名资料寄达(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厦门市翔安区祥吴下曾里269号(翔安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综合馆二楼)厦门市翔安区总工会收(注明“法律顾问”服务)联系人:小方联系电话:0592-7889561(二)公告(报名)时间1.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六、法律顾问服务期限及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法律顾问服务期限及合同签订方式经研究确定的法律顾问服务单位为我会服务的期限为3年,应及时与我会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二)法律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年支付,聘请单位在双方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并收到被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收款发票后依政府资金核拨程序支付给被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总工会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