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及《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贵港市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贵人社规〔2018〕6号)要求,平南县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和便民中心已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申请创业奖补提交的材料等进行了审核并现场核实了其真实情况,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乡镇(街道)提交的2名农民工申请创业就业补贴进行了随机抽查,拟给予覃春广2名农民工核拨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属于易地扶贫搬迁户或参加过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者补贴标准为8000元/人),补贴金额共计5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6月12日至6月18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6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地址:平南县平南镇雅塘街1号邮编:537300联系人:陈冰电话:0775-7860372附件:平南县各乡镇(街道)申请农民工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公示名单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12日文件下载:第三十批农民工创业奖补公示名单.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