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土楼管委会:为全面落实中央财政下达我县51万元用于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0号)下达给我县任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联文下发《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南靖县财政局关于南靖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靖农〔2023〕49号)并且由各镇人民政府、土楼管委会传达到各村,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人民政府、土楼管委会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汇总形成全县补贴总面积,经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研究确定12个镇(土楼管委会)23981.15亩的8101户补贴对象列入“2023年南靖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象名单”(详见附件),补贴标准按照补贴资金总量51万元进行测算,经测算每亩补贴21.26元,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采取直接拨付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账户或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支行通过“一卡通”拨付给农户,附件:1.附件1:2023年南靖县各镇汇总实际种粮2.附件2,2023年南靖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象名单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南靖县财政局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