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地〔2023〕30号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夷山市朱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新建武夷山市五夫现代绿色农产品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海西旅游道路(含桥)的批复武夷山市朱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申请武夷山市五夫现代绿色农产品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海西道路用地予以划拨的报告》(武朱农〔2023〕9号)已收悉,结合市自然资源局上报的《关于武夷山市朱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新建武夷山市五夫现代绿色农产品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海西旅游道路(含桥)的审理报告》(武自然资综〔2023〕141号),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位于武夷山市五夫镇规划范围内一宗面积16847平方米(25.2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公司,作为新建武夷山市五夫现代绿色农产品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海西旅游道路(含桥)项目用地,二、土地用途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村道用地,三、你公司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四、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公司到市自然资源局办理,特此批复,武夷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监委,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7日印发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