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林权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30612根据《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福建省不动产登记条例》之规定,现将经依法申请、本中心依法受理的不动产(林权)登记申请予以公告,公告期15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5日止,敬请相关林权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登记事项认真查对,共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当地林业站或建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交有效权源证明材料,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瓯市天马北路中环广场六号楼二楼联系方式:0599-3711002权利人共用情况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小地名林班小班不动产面积(亩)土地用途使用期限终止日期陈小凯单独所有建瓯市顺阳乡江墩村牛屁股1952-2(3)30有林地2036-12-31备注1、该宗地内本轮伐期林木提前采伐后林地无偿退还村委会,2、其他详见合同公告单位:建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6月1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