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的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文旅发〔2020〕1号)精神,南宁市考核委员会对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南宁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社会效益进行评价考核,经考核委员会审核,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分为99.75分,定级为优秀,南宁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分为98.75分,定级为优秀,现将定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次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科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和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科通讯地址:南宁市葛村路25号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531053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