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类型分为两类:(一)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应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要领域、重要举措契合度高,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申报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申报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5万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二)申报单位应确定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省文化和旅游厅各直属单位、各院校,各申报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四、其他注意事项1.请申报单位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2.将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封面“推荐部门”和“六推荐部门审查意见”均无需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0531-51791728邮寄地址: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济南市经十一路12号北楼102室)附件:附件1: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doc附件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3: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