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滕州市省级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滕商投字〔2020〕11号)、《关于调整完善<滕州市省级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滕商投字〔2022〕2号)及《关于做好山东省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奖励资金(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滕商投字〔2023〕8号),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滕州市财政局开展了山东省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奖励资金(第三批)申报工作,经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滕州市财政局共同审核,拟对下列项目进行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联系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公示期: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888878邮箱:5882222w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