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对“推进试点示范”的要求,结合当前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2024年),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发展一批信用经济试点地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试点地区应具有较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基础,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有关单位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打造一批品牌化、明星级的信用应用产品与服务,建立诚信文化建设保障机制,2023年6月启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并颁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试点”标识,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反馈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试点地区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各试点地区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2024年7月31日前反馈试点工作总结,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3年6月8日附件: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申报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