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2023年县内企业新吸纳宜宾籍农民就业补贴公示根据《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发〔2020〕1号)以及《中共江安县委办公室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江办发〔2020〕1号)相关要求,对市(县)内企业新吸纳宜宾籍农民工就业,且稳定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对江安县2023年县内企业新吸纳宜宾籍农民工就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831—2635256,举报者或者反映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没有调查线索的举报,原则上不受理,附件:江安县2023年县内企业新吸纳宜宾籍农民工就业补贴公示表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