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重大专项承担单位:为加强对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长科发〔2019〕64号)《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科发〔2019〕65号)和《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长科发〔2019〕56号)等有关规定,长沙市科技局将于近期组织2023年度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2020年立项实施且2022年通过复评的3个重大专项项目和2021年立项实施且2022年通过第一次中期评估的16个重大专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二、评估内容本次评估所有项目第2阶段的实施情况,项目任务书约定的预期目标完成情况,2、资金到位、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约定的阶段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技术问题、产业化问题等,三、评估方式中期评估工作由长沙市科技局委托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分领域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负责做好中期评估工作的监督及协调组织工作,按照审阅材料、承担单位汇报项目实施情况、现场考察、专家质询、专家组合议等程序实施,四、评估材料请各承担单位于2023年7月9日前登录“长沙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现场答辩准备工作(各承担单位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咨询服务电话: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88666750重大专项处88665416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82849116、82842007附件:1、2023年度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中期评估名单2、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目中期评估提交材料清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12日附件下载:2023年度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中期评估名单.docx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目中期评估提交材料清单.docx相关文档: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