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平政发〔2019〕142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对2人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1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平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书面实名提出,联系电话:85023525,地址:平湖市钟埭街道宏建路1068号,附件:2023年第四批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汇总表公示网址:https://www.phrcsc.com.cn/content/news/show/3168.html平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