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郑桂荣女1961-03精神二级杨镇地区东疃村2刘冬梅女1962-11精神二级南彩镇前俸伯村3夏海明男1988-10精神二级木林镇荣各庄村4马淑伶女1950-04肢体一级杨镇地区破罗口村5张继祥男1957-04肢体一级北石槽镇北石槽村6李方春男1955-03肢体二级仁和地区望泉寺村7张伯英女1948-08肢体二级马坡地区衙门村8张连荣女1955-11肢体二级李桥镇芦各庄村9张秀峰女1933-04肢体二级李桥镇张辛村10齐振伍男1957-05肢体二级赵全营镇联庄村11王建秋男1969-06肢体二级赵全营镇稷山营村12陈振文男1959-10肢体二级北小营镇后礼务村13付春加男1963-04肢体三级仁和地区吴家营村14朱佳佳女1985-11肢体四级南彩镇后郝家疃村15李友男1959-12肢体四级杨镇地区良庄村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