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阶段,我区各地根据区防指印发的《关于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修订与应急演练的通知》(海防指〔2023〕4号)精神,组织了本辖区防汛防台各项应急演练,并向区防指办提交了应急演练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材料,根据海曙区防汛及森林防灭火专项工作经费补助实施办法(海应急〔2020〕14号)精神,经审核,下列13个镇(乡)街道符合经费补助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上述情况如有不实之处,请于6月16日之前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举报电话:0574-55889046,附件:海曙区2023年度第一批防汛防台演练经费补助表关于下达海曙区2023年度第一批防汛防台演练经费补助的公示.doc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6月12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