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扶持办法》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有关部门核查、评审小组会议审定等程序,现对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生产用房补贴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6月12—16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联系人:郑先生,电话:020-39910553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二楼附件: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扶持奖励(增产奖励、专职人员补贴)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12日附件:1.附件: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扶持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生产用房补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