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喀什地区12县市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统筹支持春耕生产,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此次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实际种粮的生产者手中,本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可以统筹使用,各县市可根据实际资金量确定补贴标准,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冬小麦、春小麦种植地块按照23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充分保障小麦种植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