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重点药械生产企业:根据省工信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产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7号)、省工信厅《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投资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投资〔2023〕3号)和《关于公布重点管理和调度的新冠病毒感染防治药械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工信函消费〔2023〕180号)的要求,现将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购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根据《关于公布重点管理和调度的新冠病毒感染防治药械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工信函消费〔2023〕180号),二、政策标准企业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以设备采购发票时间为准)购买的用于抗原检测试剂生产的设备,三、申报要求(一)企业所购置生产设备(含直接用于生产的技术、软件、咨询设计等)需直接用于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二)设备购置发票时间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四)企业不得将已申报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购置补助的项目(包括内容相近或相同的项目)或同一设备原始凭证,重复申报其他市区设备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企业2023年6月8日起开始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工信部门进行申报,各区工信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可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协助核查),各区工信部门将拟安排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名单等信息提交同级公安机关扫黑办背景审核,各区工信、财政部门在2023年技改专项资金中同步报送市工信局、财政局进行年度资金结算,六、申报材料(一)厦门市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购置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二)厦门市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购置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四)厦门市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购置补助资金设备(含技术投入)购置明细表(附件3),(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七、联系方式市工信局谢晋联系电话:2896742联系地址: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东楼607室海沧区罗福文联系电话:6085939联系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工信局1320室同安区秦云霄联系电话:7022319联系地址:同安区银湖里71号森林防火指挥中心203室附件:1.厦门市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购置补助资金申请表2.厦门市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购置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3.厦门市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购置补助资金设备(含技术投入)购置明细表4.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