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符合先进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创新集群方向的工业项目,现就2022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须为在苏州市境内注册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二)企业投资项目需为已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的纳统项目(备案或核准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三)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单个项目已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不含税额)需达到2000万元,(四)企业自2020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1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二、申报材料(一)《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并承诺2020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1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附件2),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2022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请表》,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时至2023年7月11日17时,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的企业所实施的产业项目进行确认,现场审核形成《现场审核表》(附件4)并上传系统,奖励比例如下:产业创新集群企业实施的生物医药项目、航空航天项目为15%,其他产业创新集群企业实施的项目为6%,审核通过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审核汇总表(附件5),(五)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联合行文并附盖章后的审核汇总表一式四份上报至苏州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