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化开展浙江省“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更好地营造全社会支持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现将开展2023年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内容按照全国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内容和“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要求,汇聚和带动各类优质服务资源,集中开展系列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活动,二、活动时间2023年6月,三、有关要求(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服务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充分发挥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园的作用,请各市经信局汇总辖内服务月活动计划,各地服务月活动应使用全省统一的“小微你好”活动标识,帮助中小微企业提振信心,各市经信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中小企业服务月工作,于7月3日前将本地区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报省经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