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园区内发包企业的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3.对园区内发包企业报送的安全协议和涉及特殊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等报备材料实施存档管理,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名单、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工程技术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档案、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近三年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自我证明材料等,4.接受产业园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和发包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发包企业报告,三、基本要求(一)园区内业务发包合同签订程序1.发包企业联系承包商、收集承包商相关资质材料,3.发包企业与承包商洽谈签订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3日内且在施工前,(二)承包商在园区承包作业过程安全管理1.承包商向发包企业报告进场作业人员和施工机具、安全作业计划、作业方案,2.发包企业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区安全生产教育和相关专项培训,发包企业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至少在作业前一日内将作业内容、时间、作业人员及资质等材料报送产业园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7.产业园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发包企业和承包商在承包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指导,8.发包企业应将承包商纳入本企业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并开展事故应急演练,(三)对承包商的考核1.承包商由发包企业按产业园管委会要求对所服务的承包商进行考核(详见附件4),4.各企业应按照上述要求定期报送承包商的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3、附件4)给产业园管委会建立健全本辖区内的承包商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