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科创资金)是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财政资金出资方式设立的政策性扶持资金,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具体情况如下:一、申报要求申请科创资金的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经开区重点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四)企业须承诺获得投资或支持后,二、“以赛代评”情况说明符合标准的企业,按以下投资标准给予支持:(符合免评标准的科技类大赛名单详见实施细则):(一)参加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国家部委主办的科技类大赛获奖的企业,通过初筛的项目可推进尽职调查工作,投资方案应包含科创资金的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条件、项目目标、退出方式等内容,由评审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方案及技术情况进行评估审议,对经科创资金评审会审议的投资方案进行审定,经审定通过即可给予投资支持,由科创资金管理机构按照审定通过的投资方案实施,四、退出方式科创资金支持项目可通过回购、上市或股权转让、清算等方式完成退出,科创资金已支持并未退出的项目或企业,2.申请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企业请下载附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和《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