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对“推进试点示范”的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发展一批信用经济试点地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2024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对“推进试点示范”的要求,结合当前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2024年),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发展一批信用经济试点地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试点地区应具有较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基础,2023年6月启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并颁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试点”标识,各试点地区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2024年7月31日前反馈试点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