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海市海角路53号海角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剩余房源调剂方式的批复》(桂房改办〔2021〕2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北海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来申购海角路53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资格的家庭进行复核,共2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公示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邮寄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38号建设大厦410室邮编:536000电子邮箱:bhfgb2066570@126.com联系电话:0779-2066778附件:申购海角路53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复核通过名单(第11批)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6月9日文件下载:附件:申购海角路53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复核通过名单(第11批).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