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市社会保险费由人力社保部门、医保部门管理,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合并办理,申报完成后由市级人力社保部门将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医保部门与公积金部门,二、申报2023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期限为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7月25日,三、用人单位以职工2022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3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依据,人力社保部门、医保部门和公积金部门核定缴费工资时,2023年7月起将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五、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需打印《北京市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2023年度“五险一金”以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需打印《北京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七、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八、用人单位在办理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业务时如有疑问,用人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业务时如有疑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6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