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运油补费改税部分调整资金发放方案为了消除石油价格上涨对水路客运的影响,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51号)文件精神,省财政下达我县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运油补费改税部分调整资金5.3万元,现提出如下发放方案:一、发放对象及数量1、乡镇渡船41艘二、发放标准及总金额根据《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工作的通知》(湘水运运综[2018]120号)文件精神,我县2021年发放对象客位为520客位,发放资金总额5.3万,燃油补贴资金按101.92元/客位发放,三、发放形式我县2021年度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资金纳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公示期为7天,举报电话为0739-4811922,附:新宁县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运油补费改税部分调整资金发放表新宁县水运事务中心2023年5月11日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运油补费改税部分调整资金发放表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