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阳市促进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东人社〔2014〕105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6〕12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8〕100号)等文件精神,经核实,决定给以下符合条件人员、单位发放社保补贴等,现对发放人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与我处联系,联系电话:0579-86622743,附件:相关就业补贴公示表(6.9).docx东阳市就业管理服务处2023年6月9日一审:杜黛二审:吴航三审:金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