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清工信〔2022〕17号)及《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清工信〔2022〕30号)有关工作要求,2022年,对市级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重点节能项目及清洁生产项目三个专题共36个项目进行入库,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预算额度及项目入库情况,制定了《2023年清远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分配计划》(附件1),现将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2023年清远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分配计划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9日(联系人:刘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