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园信贷通贷款纳入融资担保体系操作细则>的通知》(赣财建[2020]6号文件)及省财惠通公司关于“财园信贷通”工作的系列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县财园信贷通纳入融资担保体系工作实际,经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项目协调领导小组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核,同意推荐下列企业至合作银行,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3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江西省会昌县九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产业数字大脑联系电话:15970897000附件会昌县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