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经对通过“海易办”APP申请澄迈县安居型商住房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尹伟等23户家庭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条件,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者,可通过来访、来函等形式向县住房保障部门反映情况,期限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核准其资格,公示时间: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20日反映电话:67613188、67628389(县房管局)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2023年6月9日附件:澄迈县2023年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社会群体)购房资格人员名单公示(第五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