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在社会组织自愿报名、有关部门推荐申报、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同意对接的基础上,形成了《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名单》(见附件),深入开展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专项行动,是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的重要抓手,各东部省(直辖市)民政、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要将结对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乡村振兴部门要将社会组织参与帮扶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统筹推进,会同民政部门指导本地区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明确领导机制、牵头单位,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主动加强与结对社会组织对接,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要引导社会组织将工作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变,推动社会资源进一步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聚集,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要积极服务参与结对帮扶的社会组织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时签约、全面履约,指导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充分尊重社会组织意愿,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要积极促进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与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省内区域帮扶等工作统筹谋划、一体部署,中部省社会组织拟面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结对帮扶的,附件: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名单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