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有关单位: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山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佛山市2023年智能建造发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起草了《佛山市智能建造企业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认真研究,积极动员辖区设计、施工、生产、制造、研发等智能建造重点企业对照指引进行预评价,结合企业初评得分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附件:佛山市智能建造企业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稿)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6月8日(联系人:张海东,联系电话:0757-82553131)关联稿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