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23〕55号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南丹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南丹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8日南丹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2.推进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区发展,形成各示范区各有特色、产业互补、链条循环的示范区产业发展带和集中发展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产业基地景区化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金融办、农机中心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发展产业,〔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牵头单位: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