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市财政局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140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府规〔2022〕2号)、《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隆昌市大北街小学等28家就业见习基地对吸纳的118名就业见习人员申报了就业见习补贴744660.00元,经隆昌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务开发股反映(联系电话:0832-399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