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各市、县(市、区)渔业主管局:为进一步加强渔船精密智控工程建设,现就“浙渔安”系统运行维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运行维护主体(一)“浙渔安”智慧口门设备管理和运行维护,智慧口门建设费用由省、市、县三级渔业主管部门同比例承担,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智慧口门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二)渔政执法船船端设备管理和运行维护,300吨级及以上渔政执法船船端精密智控相关设备建设费用由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承担,(三)渔船船端设备管理和运维,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或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和船东同比例承担,其他渔船船端设备由省、市、县三级渔业主管部门按同比例承担,船端设备由船东负责管理和运维,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运行维护,二、明确运行维护资金完善统分结合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机制,由省、市、县三级渔业主管部门按同比例承担,2024年及以后的运行维护费用由省、市、县三级渔业主管部门按同比例承担,沿海各市、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新建、更新、购置大型海洋渔业船舶安装符合精密智控工程要求的相关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