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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3-06-08
申请验收时,建设单位须提交《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申请表》和《节能验收自查报告》等,2、节能验收单位和职责根据“谁审查、谁验收”的原则,节能审查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的节能验收申请后应组织节能验收工作,也可委托节能评审机构开展(以下简称验收单位),验收一般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4)项目接入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情况(适用于等价值50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2)建设单位提供虚假验收资料,存在故意隐瞒、数据作假等情况,(3)与国家及上海市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不符的情况,(5)项目未接入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适用于等价值50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要求建设单位申请节能验收时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关口计量器具信息调查表》,将项目能耗接入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系统,对于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4、明确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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