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实现原始创新、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凝聚培养优秀创新人才、开展高水平创新合作、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科技创新基地,第七条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是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第八条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验室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和自主创新研究等,第二章职责第九条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实验室的牵头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一)贯彻重庆市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三)配合市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实验室申报、评估等相关工作,第十三条申请建设市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申报单位自主建设且正常运行的实验室,依托单位每年为其建设发展提供运行经费不低于50万元,第十八条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第十九条市重点实验室应设立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指导机构,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重点考察市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和目标完成、研究水平与贡献、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第三十二条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