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2023年我县实际种植粮食的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粮食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补贴标准:根据上级资金及农户实际种植面积确定,三、补贴范围:2023年在我县实际种植粮食的耕地面积,四、补贴申请材料: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核实发放登记表、2023年XX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核实发放汇总表、2023年XX乡(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核实发放汇总表、2023年XX乡(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数据导入表格,五、补贴程序:村组登记--村级公示--村级核实--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抽查——发放补贴,六、办理时限:5月24日-待定(根据上级资金最后一批次下达时间定),七、申请材料补充纠错时限:5月29日-待定(根据上级资金最后一批次下达时间定),八、受理单位:寻乌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九、咨询电话:0797-2829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