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市监认发〔2023〕3号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各分局:现将《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市监办认监〔2023〕4号)转发给你们,确保各项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以下抽查比例和工作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并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上报市局认证科,1.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检查对象:市场监管总局抽取2家获证组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8月19日前完成检查并上报工作总结、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见证检查数量不低于辖区内本年度认证活动的5%,10月14日前完成检查并上报工作总结、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各地要求对辖区内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实现全覆盖检查,8月19日前完成检查并上报工作总结、有机产品认证监督检查情况表(附件3),抽查检查获证组织比例不低于50%,9月16日前完成检查并上报工作总结、富硒产品认证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富硒产品认证获证组织情况调查表(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附件5),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认证监管职责,蔡琍联系电话:0795-7206782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红头宜市市监认发〔2023〕3号宜春市局2023年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定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秘书科2023年6月6日印发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