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牢把握医学教育规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围绕健康青海建设和综合医改目标任务,立足基层医疗服务实际需求,紧抓引才、育才、用才重要环节,不断完善人才培养、吸引流动、激励保障机制,做到“有效供给、合理流动、拴心留人",为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持续提高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构建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等较为完善的适合省情实际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和医疗服务优势资源下沉,到203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医疗资源和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实现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两名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健康人员各项待遇保障和激励措施,鼓励和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扎根基层,安心工作,稳定队伍,1.针对高海拔地区卫生健康人才紧缺的工作实际,按照"州来州去"的定向招生政策,继续实施农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培养项目,实行同工同酬岗位管理,提高定向服务岗位的吸引力和含金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根据实际需求允许在县域医共体内人才合理流动,强化人才使用效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政府)2.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实际需求,继续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科)培养项目,实行同工同酬岗位管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中藏医药、全科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缓解基层医疗救治力量薄弱等问题,(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政府)3.发挥高职院校“单考单招”优势,以“州来州去”“县来县去""点单式"培养等方式,面向全省农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全科方向、专科)医学生,实行“3+2+1”一体化贯通式、组合式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即:前三年由高职院校单独制订教学计划,突出人文教育,强化理论教学,培养订单定向(全科方向、专科)医学生;后两年由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重点培养临床实践能力;最后一年根据定向就业单位工作需求,选择一个基层紧缺的专业在省级医院进行继续教育亚专长拓展培训,(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政府)4.加大省外生源或高等医学院校研究生引进力度,鼓励本省高校毕业生报考研究生,为培养本地高端医学人才奠定基础,6.面向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由市州政府主导,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实施市州级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计划,将聘用人员以同工同酬形式与各县公立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乡镇卫生院任全科医生,适当增加岗位吸引力和薪资待遇,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7.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对具有医药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共体牵头单位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服务需要,提出用人需求,由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政府)8.条件艰苦地区的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面向本市州户籍人员招聘,(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政府)9.县域总量限定范围内,根据服务人口、工作量、专业结构调整、地域差异等变化,合理配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政府)10.实行岗位管理调控机制,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暂无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人员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在下一级岗位上临时调剂使用,临时调剂岗位只能聘任在下一级岗位的最低级别,(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政府)(四)加大关心关爱,完善提高基层卫生人才待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政府)12.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政策,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积极性,增加机构自身造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