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为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全面推动两江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丰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我局拟于近期开展两江新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二、申报材料(一)申报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及意义进行简要说明,(二)申报书(见附件1),三、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各属地街道办事处,由各属地街道办事处初审后送区社会发展局,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各街道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区社会发展局,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未达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的,附件:1.重庆两江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2.重庆两江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