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133号),定于2023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发挥省、市、县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骨干作用,组织各类专业化服务机构围绕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开展系列服务活动,二、活动内容各单位要在中小企业服务月期间,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宣传培训、供需对接、评估诊断等服务活动,选树一批典型服务机构、服务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和支持推动,组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加强对《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宣传解读,帮助中小企业快速提升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质量标准品牌提升、数字化转型方面的能力水平,充分调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力量,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要根据各自专长围绕“三赋”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积极宣传服务月活动,各市州工信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中小企业服务月工作,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区中小企业服务月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