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县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矿山、钢铁、水泥及制品、混凝土生产、大型重型装备等工矿企业,砂石料场、港口码头、道路货运站场等货物集散地的监管,督促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布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出站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各乡镇、货运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协调配合,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巡查,推进源头治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附件:2023年度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清单2023年度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清单.docx东海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