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6月8日长宁区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民间投资是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府办、区投促办(金融办)、区工商联、区市场监管局)2、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责任部门:区重大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建设管理委)3、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政采中心)二、优化民间投资环境4、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重大办、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5、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区建设管理委、区工商联)三、完善民间投资融资服务10、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11、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投促办(金融办)、区商务委)12、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责任部门:区财政局)13、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投资项目,(责任部门:区投促办(金融办)、区工商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四、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14、支持民间投资科技创新,(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15、加大“3+3”重点产业民间投资支持力度,(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投促办(金融办)、区科委、东虹办)16、拓宽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民间投资领域,(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建设管理委、区大数据中心)17、强化绿色发展领域民间投资支持,(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区财政局)18、稳定房地产业民间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