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数据要素市场参与主体合法权益,规范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人民检察院在2023中关村论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论坛”上联合发布了《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计二十五条,包括总则、登记内容、登记程序、管理监督和附则五部分,明确了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对象、登记主体和登记程序等事项,市知识产权局将建设全市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开展本市行政区域内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数据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鼓励推进登记证书促进数据创新开发、传播利用和价值实现,积极推进登记证书在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法律监督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登记证书证明效力,强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切实保护数据处理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将于今年6月19日起试行,试行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