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岩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和高质量发展20条》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黄岩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和高质量发展20条》已经区政府同意,一、设立专项资金(一)区政府设立并每年保持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上市扶持资金,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三、推动挂牌上市(五)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给予100万元补助,进入创新层挂牌的再补助30万元,分别给予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补助,分别给予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20万元补助,再给予100万元补助,再给予50万元补助,再给予100万元补助,境内上市公司注册地、境外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新三板挂牌企业注册地迁至我区的,五、支持融资并购(十二)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在资本市场再融资(包括配股、增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债、可转债和可分离债等)并投在黄岩区内项目的,完成后给予300万元补助,发挥区领导包干企业上市全过程服务和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